奉獻社會 服務客戶 成就員工
社會為倍萊成長提供了廣袤的沃土,客戶為倍萊帶來了不竭的動力,員工為倍萊奉獻了無盡的價值。立足社會,心系客戶,倍萊將帶領全體員工一起在停車設備租賃業打下一片江山,讓停車設備行業因為我們的存在而發生改變。
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表明,一個交通擁擠的城區是不利于整個城市發展的,靜態交通(立體車庫)要跟上動態交通的發展,還要進行統籌相關要素加強需求管理。國內多數城市目前正處于擴大供給階段,雖然在停車設備規劃時考慮了停車需求管理,但對如何發揮停車調控作用系統研究重視不夠。
城市不同區域的交通狀況不同,其道路基礎設施的供給量、公共交通的覆蓋率、土地利用強度等均不盡相同,因此城市停車設備的供應應有所不同。但是目前在規劃時往往采取相同停車供應策略,沒有對不同交通特點區域的情況作詳細分析,忽視了停車設備所具有的調控作用。
對于區域停車設備總量,往往僅以停車設備的滿足程度作為衡量指標,以滿足停車需求作為目標,缺乏在一定區域進行停車供給控制的觀念。在制定城市停車設備規劃中往往以靜態的觀點看待停車位的供給,忽視了停車位的共享、周轉可能帶來的使用效率的提升,也缺乏對停車位供給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引導和控制。這種忽視使用效率的規劃一方面造成了停車難的現象普遍存在,另一方面,大量的停車位空置,造成空間資源極大的浪費。
目前,我國城市已經初步形成建筑物停車位標準,但對于不同區域往往采取“一刀切”的指標體系,缺乏分層分類的停車配建指標體系。制定建筑停車設備的配建指標只重下限,不重上限。此外,在配建指標的制度上,建筑分類標準對于立體車庫停車特點考慮不夠明晰,建筑配建分類不夠完善和準確。